7.4.7.1 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,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;
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2m3;二类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.00m3。
7.4.7.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。当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时,
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07MPa;
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,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.15MPa。
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,应设增压设施。